修建物灯光照明与其他原始照明有很大差别。它是在原有修建的基础上,凭证照明的亮度转变和颜色转变来体现修建的特点。因此,在设计和妄想时,应综合思量应用功效、修建类型、结构特点、外貌修建装饰质料和修建周围条件。
修建物灯光照明应思量以下两个层面的问题:
1、景观照明的周全性
修建物灯光照明不可简朴地思量一个修建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方面,还要思量周围其他景物的情形。只有把条理感很好地展现出来,才华营造协调的气氛。景观的条理感是通过整体性来体现的,整体性要求景物的呼应。若是一条街上相邻的两个景物之间没有呼应,人们会以为杂乱无章。
2、景观照明的条理感
它是指景物空间的景观结构与配景之间的关系。条理感的营造可以通过虚实、明暗分界、轻重、大面积灯光、勾画轮廓等多种手法来体现。修建物灯光照明应思量修建自己的造型设计和结构。应该举行深入剖析。不可将修建物投光后酿成一个大平面,死死板板一片亮光,失去雅观和现实效果。同时,思量到修建与空间的关系,不可在漆黑的夜晚将景观单独留下,就像一个绘图工具,在玄色配景中心涂上一片绿色、黄色或其他颜色的画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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